Black Sheep

红组😭😭😭😭

Nevermore:

*红色组Vox Akuma×Fulgur Ovid


*LAM兄弟同居if fu第一视角


*全文1.6w 请自行掌握阅读时间


lof你不要屏我了啊我是良民啊!!这是百分百纯净的清水啊!!!







summary: 在雨夜,Fulgur Ovid给三百年后的自己写一封信。


 


 


 


 


 



致Fulgur Ovid:


       我是来自三百年之前的你。准确来说,在你所处的那个时间线,我是十年后的你。但是我,也就是十年后的你,进行了时空旅行,穿越回到了三百年之前。这么说可否能理解?



 


       我的笔尖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写道:


 



       等等,别撕掉这封信。我可以证明我是你,我有证据。真的。我知道只有你知道的事情。


       五岁时你收养过一只机械猫,后来它被蠕虫病毒感染,永久报废了,死了。九岁时你被卷入一场核爆炸的余波,伤愈后留下了左眼那道红色疤痕,你没选择修复它是因为你觉得你这样还挺酷的,就跟那什么哈○波特差不多。十三岁你偶然黑进一个古老的电子书籍数据库,然后意外发现里面全是耽美小说……



 


       我停下笔,突然觉得自己现在干的事情愚蠢至极。我的RGB台灯快没电了,白光抗议般地闪烁着,发出极弱的电流滋滋声。


       窗外漆黑一片,只能见到几扇影影绰绰的亮窗在远处浮着,看不见别的东西。但是我能听见细雨打在屋檐上的声音。


       下雨了。


       下雨了。我现在正坐在书房里,给三百年前的自己写信。


       我不确定这样做有什么意义,给几百年之后生活在后末日时代的你自己写一封信什么的。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把它寄出去,这个时代距离时空跳跃发明还差好几个世纪。


       我只是想写点儿什么东西。写点什么,用以安放一些模糊得捉不到影的情感。


       你们或许会奇怪半机械人怎么会产生情感之类的东西。我的四肢是钢铁,但我有一颗血肉的心脏。通常只有在执行S级任务陷入濒死险境时我才感觉到它的跳动。心率107。114。120。电热芯片强制降温,over。只不过是我已经以杀戮机器的身份存活太久,那点情感早已被磨灭得不成形状了。心率78。65。回归正常,降温停止。


       我只是想写点儿什么东西,好确认我还活着。


       而写给自己是最安全的选择。因为你写下的东西无法伪装自己,行文再隐蔽也会留下蛛丝马迹。你写下的东西会暴露出你的软肋,你的脆弱,你最真实的自我。


       不要把你的脆弱暴露给除了你自己之外的任何人。


       不要依赖他人,不要付出真心。


       这就是你的生存法则。


       你只是想写点儿什么东西,好确认你存在于此的意义。


       《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第六节:


       “我们像一群迷路的羔羊,各自走自己的路。”


       窗外下雨了。


 


       我承认我的字写得不太好看,但毕竟我在不久之前才学会怎么用笔写字。生在共和国(The Republic)的人从出生起就拥有属于自己的电子终端,平均在三岁之前他们就学会使用键盘打字。谁还会像个原始人一样傻兮兮地使用纸笔(更何况那时已没有可供人砍伐的雨林)?


       太多在今日看来平凡无奇的事物早已在我的时代灭绝。


       但是我爱在纸上写字。我爱皮革、纸张、墨水的气味,它们让我感到安心。我爱那些曾经只能在书上得见却触碰不到的事物。


       窗外下雨了。


       那些雨水只会淋湿你,而不会腐蚀你,把你变成肉泥。


       天晴的时候,头顶上会有真实的蓝天。没有AR虚构的天空那么蓝,没有那么刻意。它蓝得恰到好处。


       可以光着膀子走出去晒太阳,而不必担心皮肤癌和辐射性灼伤。


       我爱透过这扇窗户注视那一切,那些曾经于我而言遥不可及的逝去的乐园。就像注视着化石博物馆里的恐龙一夜之间都活过来。


       我不是说我有那么着迷于过去的东西。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掉的家伙就得待在坟墓里。像某些还企图从土里爬出来为祸世间的死人,最好是把他像个萝卜似的重新栽回去,能埋多深埋多深,并记得把棺材板焊死。


       你们知道我说的是谁。


       现在是晚上22时49分。我仔细聆听楼下的动静,没有木屐踏在地板上的声音。他还没有回来。Sheero应该已经睡着了。


       我应该抓紧时间把这封信写完。


 



       这很难解释。但是我目前和一只四百岁的恶魔住在一起,他是我名义上的哥哥。我很难跟你解释我们哪儿来的亲缘关系,又是怎么莫名其妙开始同居的。这说来话长。


       你只需要知道他是个混蛋,虽然长得还算人模人样。



 


       我咬着笔盖想了想,然后在“他是个混蛋”下面重重地画了两道下划线。


 


       Vox Akuma的正式职业是牛郎,在几个街区外一家名叫Luxiem的牛郎店工作。他只在晚上去那里上班,但大多数的白天时间他也不在家,我不知道他在外面干嘛,可能要么是做兼职要么是超市采购。我不在乎。反正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是惬意得不行。


       有时候晚上我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吃着我点的鸡肉卷饼或者披萨外卖,就会看见他从卧室里出来,穿着得体的白西装,上衣口袋里插着一支剪去刺的玫瑰。完美打理过的头发,完美的微笑,以及恰到好处的檀香古龙水。


       就这么完美地走出门去,衣冠楚楚的恶魔。全副武装,准备用温柔陷阱捕获女人的芳心。


       《利未记》第十七章第七节:


       “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


       我问他。靠着和人类打交道、讨她们欢心来挣钱,难道不辛苦?


       “你要先弄清楚,小绵羊。我的工作不是讨人欢心。”他叠起双臂,“选择来找我们的客人,都是有自己的心事。不论是谁,在一生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感情问题,这时候总需要一个人可以与之倾诉,需要一个人能理解她们,接受她们真正的自我……”


       可是我无法理解人类的感情。我也不想理解。


       “那就是你和我之间的差距所在了,my little black sheep。”


       我养的尾穗苋开花了,穗状的红色花序悬垂下来,像从枝叶间倾倒而出的血液。


       我看见无数双手一齐举起来指向我。那些无处不在的目光,从背后投过来扎在我脊背上的暗刀。我看不见的伤口汨汨地流着血。嗤笑声,私语声。黑白乱码和噪点覆满了我的视线。


       那些破碎的玻璃,铁链,手腕上勒出的血痕。炸弹,恐怖/袭击。瘟疫,战火,无家可归的难民。那些风化的珊瑚,沉入海底死去的鲸。


       我并不羡慕你,我说。


       因为我讨厌人类。


       《以赛亚书》第一章第十八节: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噢,忘记告诉你了,我养了一只羊。算是替你完成心愿了。它叫Sheero,种族是瓦莱黑鼻羊。脸是黑色,但毛是雪白的。它三个月大了。我想我可以简单向你解释一下它的来历。


       事情是这样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Vox闲聊的时候曾无意提过一句想养只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当时似乎也没什么反应。


       后来,就在我生日那天,Vox抱了一只羊回来。


       他的一位经营宠物店的常客把它送给他,他是把它从工作的地方一路抱回来的。那家牛郎店离我们家好几公里,他没法带着羊上地铁。我都能想象他那五英尺高的身躯是怎样把一只瓦莱黑鼻羊扛在肩上,那张引人注目的脸和那只引人注目的羊,怎样被街上众目睽睽地注视着,一路泰然自若地走回家来。


       “这羊是我今天在路边捡的,我想着反正你在家也闲得慌,不如就丢给你来养。也该让你体会体会在家养一个吃白饭的东西有多艰辛,是不是?”


       他说这话时的语速快得超乎寻常。


       “噢,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儿。你在这个时间点还没出生呢,过什么生日?你是小学生吗?——你问我手里提的蛋糕?只是我今天突然想吃点甜的而已,多谢关心。我买的尺寸大了点儿,所以如果你真有那么想吃,我可以屈尊分你两块。”


       结果他最后还是去地下室找来了蜡烛,插在蛋糕上。我吹灭了它。


       不管Vox那晚怎么闹别扭,我自己还是很高兴的。Sheero是个乖孩子,它安静,温顺,又亲近人,比某些恶魔好相处多了。如果非要说世上有天堂,我在把整张脸埋进Sheero背上暖绒绒的卷毛里面时就已经得见。


       羊比人好多了。羊不会察言观色,不会伪装自己。别人对它的好,羊会用百分之百的真诚来回应。小羊的世界很单纯。它高兴的时候会用舌头来舐你的手心。


       羊可比人好太多了。


       他们问:“你怎么做得出那样的事情?”


       我听不见。


       他们问:“你怎么做到的?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听不见。


       他们问:“你真的是人类吗?”


       你是人类,还是怪物?你为什么和我们不一样?


       我听不见。我需要我的羊。


       《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第七节:


       “……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


       第二天,我们在屋前的草地上修好了羊棚,在窝里垫了很多旧鹅绒枕芯。Vox不准它在室内活动,他说他拒绝每天工作到精疲力尽回来后还要忍受着羊臊味打扫羊毛和排泄物。我说我可以打扫,但他对于我的家务能力不抱丝毫信任。


       这个混蛋洁癖老头。


 



       这个混蛋老头。我给我的羊想了一个这么好的名字,他却坚持要叫它肖恩,这导致现在我的羊出现了一些轻微的自我认知混乱。它不知道它到底该答应哪个名字。


       他什么都喜欢跟我对着干,仅此而已。



 


       就是这么一回事。一天不跟我对着干,他日子就没法过。


       前天,或者大前天的事儿吧,我记不清了。我坐在沙发上看小说,Vox从我背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冒出来,伸出长手臂,一把捞走搁在旁边的电视遥控器。


       他摁开了电视,里面立刻传出爆炸般的摇滚音乐声。


       “Vox,我要在这里看书。”


       “今天ITV有《魔女》的重播。”他摁着遥控板开始换台。


       BBC动物世界。


       天气预报。今日九到十三摄氏度,阴转小雨。


       体育频道。漂亮,巴西队又进一球。


       一帮不知名恐怖/分子炸毁了一栋大楼。它后面那排大楼像多米诺骨牌跟着一连串倒下去。


       想要让自己变得受欢迎?赶紧来加入我们的健身房会员……


       国际新闻频道。双方谈判破裂,战火还将延续。首都上空升起蘑菇云。


       “啊哦,一时找不到了。”Vox说。


       他就是故意的。今天根本没有《魔女》重播。他只是单纯想站在这儿烦我,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只为了让我不得安宁。


       所以我干脆将计就计。“我要看Channel 4的《同志亦凡人》。”


       “不,我得看美食频道。我还没想好今晚做什么菜。”


       “那就点外卖。”我说着,仰起脸伸出手臂,想趁机抢走他手里的遥控器。他躲开了,并把遥控器举过头顶。“让我看Channel 4!”


       我跳起来,甩掉拖鞋回头踩上沙发,去抢遥控器。现在我比他高了,但是他灵活地从背后丢下遥控器,由另一只手稳稳接住,流畅得宛如调酒姿势。


       “不,不。那种节目不利于你的身心健康,my boy。”他对着电视用左手迅速按下了几个键,“我觉得还是这种节目比较适合你。”


       他切到了CBeebies,适龄8岁以下的幼儿频道。电视上在放小猪佩奇。噢,佩奇和他的朋友们。小狗丹尼,小羊苏西。他甚至还对我眨了眨眼睛。


       吸气。


       呼气。


       吸——1、2、3、4、5、6,呼——1、2、3、4、5、6。


       我不能生气。我在生气的时候控制不好力度,我才不想因为这只屑恶魔沦为杀人犯。


       我想象着我把Sheero高高举过头顶,然后狠狠砸在他脸上。


       “如果你执意要这么做,Voxxy。你知道我擅长捣鼓电子设备。”我说,“我可以给这台电视定制一种病毒,它从每天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一点都会以最大音量循环播放老雷斯电影,并且你无法用遥控器关掉它。”


       胜负的天秤在这个瞬间扭转。我到现在都记得Vox脸上那个精彩的表情,我只恨我没有用IIS把那一幕拍摄下来录入神经数据库。


       “你如果真敢那么干,我会先拔掉电视插头,然后再拔掉你的插头。”他说,“懂吗,脑袋生锈小子?我会关掉你的电源,然后把你卖给垃圾回收厂,让你变成一堆可怜的废铁。”


       “很遗憾地告知你,我在这个时代没法给自己充电,而且我也没有电源键。”我回击,“我建议在你白费力气寻找我的电源键之前,你还是先戴上老花镜研究研究怎么清除你手机里那些垃圾软件吧。”


       我说的是事实。Vox对现代科技的适应能力不是一般的差,他会用智能手机,但老是莫名其妙地在里面误下载很多垃圾弹窗软件。我偶尔会大发好心地替他清理一次,但过不了一段时间,垃圾软件又如同雨后春笋在他应用列表里冒出来。我实在想不通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慢慢地、咬牙切齿地说,“很少有人能让我这么火大,Fungus。”


       而我说,“My pleasure, Voxxy.”


       这一局是Fulgur Ovid的胜利。


       《启示录》第十七章第十四节:


       “他们要跟羔羊作战,但是羔羊要击败他们,因为他是万主的主,万王的王。”


 


       我们唯一,唯一能够达成共识的地方,大概是我们都喜欢红色和黑色。


       所以我们的家具是统一的色调。赭红色Dijinn休闲长沙发,文艺复兴风格的红色天鹅绒窗帘,从客厅上到二楼的阶梯铺着黑色地毯,被切割成黑红两色的胶面壁纸,门廊上挂着针织画的《马拉之死》。除此之外,还有我们各自挑选的一些家具。


       Vox的日式竹丝壁灯,仿古彩绘檀香柜,红白罂粟挂画。


       我的阴阳造型小茶几,TROPHIES郊狼头几何线条挂饰,太阳系九大行星模型(想必在它被生产出来的年代,冥王星还没被开除出列)。


       抛开我那性格恶劣的同居人来讲,我还是挺喜欢目前这个家的。


       我在客厅里有一台跑步机。在书房里,我养了好几盆花。


       我喜欢植物,因为它们很安静,并且给我带来新鲜空气。植物不会抱怨,不会恶言相向。它们对待众生都绝对平等,只要那个人愿意给它们浇水施肥。


       狼毒的花语是复仇,厌世,憎恨人类。


       附子草的花语是恶意。


       尾穗苋的英文名,love-lies-bleeding。


       乌头的汁液有剧毒,0.2毫克浓缩液就能置人于死地。特工和暗杀者最忠实的伙伴。


       凉拌虫草花。


       我固定在每天傍晚时间给它们浇水。等我浇完水,Vox差不多就会喊我下楼吃饭了。


       炸鱼配薯条。


       他很擅长烹饪,我不得不承认。每到做饭的时候,他都会把长发扎成高马尾,系上黑色围裙,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过几次,那场景真是不可思议。切菜的声音,油在锅底飞溅的吱吱声,白色烟雾蓦地升腾起来。这一切都宛如旋律和谐的音乐,而Vox Akuma在这支交响曲中踏着探戈与圆舞的步伐,姿态优雅地在那些西红柿、马铃薯和各种肉类之上演奏指挥,把它们送到该去的地方,然后如同魔法般变成一盘盘佳肴飞到餐桌上。


       啤酒烩牛肉,水煮洋蓟,玉米浓汤。


       我不懂他到底为什么对烹饪这么热衷。食物只要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就够了。


       “我对每一样食物都怀有崇敬之心。”他说,“我不要求你能达到我的境界,Fulgur,我只希望你能别把蔬菜沙拉里的胡萝卜挑出来,而是乖乖把它吃掉。”


       我没说这有什么不好。说实话,能吃到真正的食物还是很不错的。


       我的意思是,真正的牛肉和西红柿,而不是牛肉味和西红柿味的蛋白棒。真正的巧克力,而不是巧克力味压缩饼干。


       不是仿制三明治。不是甜得掉牙的草莓味奶昔。


       真正的肉类,水果,蔬菜。它们在你齿间破碎和融化的感觉。


       《创世纪》第一章第二十九节: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


       有阳光的下午,假使是Vox在家的时候,他还会准备下午茶和点心。


       可乐饼。黑巧慕斯。抹茶奶酪玛德琳。


       Vox端上两杯红茶,白瓷杯身上缠绕着月季藤花纹。我看着他用茶勺舀起方糖,往我杯里加了一块,又往他杯里加了一块。


       一颗方糖为20卡路里。


       食物只要能满足生存底线的需要就可以了。


       我端起茶杯啜了一口,红茶的清香弥漫开来。甜度不多不少,刚刚好。


       我们坐在阳台的落地窗边。我看书或者玩游戏机,Vox双腿交叉着看今天的报纸。他整个人沐浴在光芒当中,轮廓边缘的黑发被染成金色,发光的尘埃在他的周身飘浮着。


       他在不开口说话的时候,其实没那么讨人厌。


       他忽然抬起眼来,慵懒的金色眸子望进我的眼里。他开口的时候,尖牙从他的唇边滑出一角,又立即消失不见。


       “Are you obsessed with me?”


       他低语着,露出微笑。


       我皮肤里植入的电热芯片在飞速升温,我感觉到双颊开始发烫。我不明白他对我做了什么。我现在本可以说出更露骨的话来恶心他,但是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从藤编椅上跳了起来。


       “我迟早要去教堂搞一瓶子圣水回来把你熔成骷髅,老恶魔!对着十字架忏悔吧!”


       然后,我卷着我的书以及PSP落荒而逃。


       打翻的巧克力蛋奶酥。


 


       庆幸的是第二天没出太阳,我们又跟无事发生一样继续开始斗嘴了。


       这次的原因是,天气预报说暖湿气流要来了,雨天很可能会持续一周甚至更久。我跟他说羊棚很有可能漏水,Sheero待在潮湿的环境里容易生病,所以这段时间要把它留在室内。


       最后Vox终于妥协了,让步条件是由我来全面负责它的清洁卫生。


       “如果,Fungus,”他阴恻恻地说,“如果让我第一次在我的红木地板上发现羊粪,我就把它混在你的黑珍珠奶茶里给你喝下去;如果还有第二次,那不好意思,你一大早醒来就再也见不到你的小羊肖恩了,与此对等的是我们会有一场丰盛的烤全羊晚餐。那绝对会是你这辈子吃过最鲜美的羊,要问为什么,因为这头羊吃的是他吗的用我的工资买的上等皇家玉米片,它的肉比米其林餐厅桌上任何一头羊都要尊贵。”


       “Voxxy,Voxxy。”我说话的字一个一个从牙缝里迸出来,“我看你这把老骨头是活得太久活腻了,huh?”


       但我还是担下了打扫卫生的工作。以及,为了不让他继续以吃白饭为由对我展开攻讦,开始用我自己的钱给Sheero买饲料。


       我一直忘记澄清了,我不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家里蹲——好吧,就算我是,我也不是吃白饭的。我的东西一直都是用自己赚的钱买的。


       不是什么正式工作,我只是偶尔接点地下网络黑市的活儿,编点病毒程序什么的。掌握这个时代的科技对我来说轻而易举,而干一笔的报酬也相当不菲。


       总是这样。一个人憎恨另一个人,一家公司想搞垮另一家公司,一个恐怖/组织想要散播恐怖。也有甚者,并没有特定的仇恨对象,只是因为自己的郁郁不得志,才想给这个秩序正常的世界添点乱子,发泄一下不满。


       但凡对任何病毒有需要的话,找我就好了。


       要想让一个人的手机持续以最大音量播放限制级影片,让他在同事和上司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找我就好了。


       要想让一家公司的网站彻底崩溃,并在黑屏上以0.5秒一句的频率闪烁显示不重样的红色脏话字幕,找我就好了。


       “那个人的头发为什么是白色的?”


       订单源源不断,滚滚而来。


       要想把官网上某国领导人的头像全部变成唐老鸭,找我就好了。


       “那个机械臂算怎么回事?在公共场合搞cosplay?”


       噢,我是说真的,不用客气。尽管找我就好了。


       保管满足您的一切需求。


       正是有了人类与彼此之间的恶意,我才有活可干。


       “力气那么大,真不知道以前是混什么出来的。哎呀,真是可怕。”


       要想让全美国至少三分之一的电脑屏幕都被尖叫的小丑笑脸铺满,找我就好了。


       真是万分感谢啊。


       尽管互相报复吧。互相仇恨吧。


       尽管散播病毒吧。


       这就是人类的原罪。


       《以赛亚书》第一章第十五节:


       “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


 


       写到这里,我的思路中断了。我习惯性地抬起头,望向窗外,但我只能在漆黑的背景上看见我自己的脸。


       玻璃上映出我的冷灰色眼睛。我的脸,我的五官,没有丝毫生动的表情。


       我的眼中有代表共和国最前沿科技的IIS光学植入物,可以构建最逼真的AR虚拟图景,把遍地残骸想象成饕餮盛宴;我的喉咙里装有过滤装置,允许我在瘴气横行的地方也能自由呼吸;我的手臂由高密度的轻合金材料制成,可用于打碎墙壁和使人窒息;我有力的腿可以允许我在楼宇之间跳跃,从120英尺高处也就是20个Vox高的地方轻松落地而不会受伤。


       但现在这一切都派不上任何用场了。


       我被困在这个不属于我的时间线。任何地方都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我只能整日整日地待在这座空荡荡的房子里,我最后的避难所。我就坐在这里,从早到晚地消磨时间,看着窗外日月星辰囫囵地交替升起又落下,看匆匆的行人川流不息地穿行。


       窗外下雨了。


       我用来睡觉的时间很少。一个晚上只需要四到五个小时的睡眠就够了。那就是一次眼动周期的时长。剩下清醒的时间,我都拿来对着窗外发呆。


       什么都不用想。脑子里一片空白。


       白天,我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时候,就去楼下的跑步机上跑步。一直跑,一直跑。运输带调到最高速度。地狱模式,炼狱模式,噩梦模式。


       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汗水流下来粘住睫毛,让我的眼睛火辣辣地疼。


       在跑步的时候我可以完全地放空大脑,什么也不必思考。


       只有这份身体承受的痛苦对你来说是真实的。


       不管跑多久,跑得再快,跑到你全身酸痛无力,骨头散架,每一根肌肉神经都发出无声的尖叫,你也只是在原地踏步而已。


       看不到未来。看不到终点。


       有时候我会想到,Vox跟我一样是从遥远的时代来的。为什么他能适应得这么好?他难道就从来不会忆起过去的一些片段?


       对于他的事,我只是粗略地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族人,他的陷落的王国。他几乎从来不主动和我提起过去的事情。不过当然,我也不会和他主动提未来的事。


       在这一隐秘的伤痛部分,我们都相当默契地对彼此守口如瓶。


       Love-lies-bleeding。


       “告诉我吧,Fulgur。”有一天,Vox忽然对我说。“你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有没有什么感想?”


       他突然这样问,让我感到有点猝不及防。我抱着Sheero思考了一会儿。


       “现实远比书中写的要复杂得多。”


       我慢慢地说。


       “我知道这么说跟废话一样,但曾经我能够了解这个时代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书籍。”


       但是,真正来到这个世界后,你才感到大失所望。


       “一走上街道,就能看到许多张面孔向你涌来。那些陌生的脸,无论男女,无论年轻还是年老,都蒙着一层灰色的烟雾。孩童的脸庞是天真而干净的,但随着他们一天天长大,脸上的光彩就渐渐黯淡下来,镀上一层洗不掉的阴霾。”


       所谓长大,就是用冷漠全副武装你的每一寸皮肤。


       “如果站在市中心最繁忙的十字路口,你能看到的不过就是许多层层叠叠的灰色影子,飞速移动着,从这边到那边,从那边到这边,只在你的视网膜上留下一瞬间的残像。”


       就是在那个时刻,你会忽然感觉到前所未有地孤独。


       我没有再说下去。


       空气沉默了一会儿。Sheero咩咩地叫起来。


       “Fulgur,你有没有想过尝试去写东西?”


       “What?”我很惊愕。我完全搞不懂他的思维是怎么跳到那儿去的。“不,不。当然不会。为什么这样问?”


       “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你挺适合。”Vox站起来,“我要去做饭了。今晚吃炸鸡。”


       一块炸鸡为400卡路里。


       “卡路里。”我闷声嘟囔。


       “但你得承认它确实很好吃,不是吗?”


 



       我承认这一点。我写道。


       但我要声明,写这封信完全不是因为他说的话。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还想……我还想告诉你什么?好的,我想起来了。我还想告诉你关于这个时代的人类。


       我不知道原来半机械人的演化从这么早就开始了,真不可思议。现在的人已经开始出现向与电子设备共生的倾向了。他们一步也离不开自己的手机,就跟我们离不开IIS一样。


       我们如果没有了电子眼球制造的美妙虚拟图景,生活在一片荒凉的核废墟当中,迟早会精神失常。可是他们周围的世界这么精彩,他们却从不抬头看一眼。他们对除了电子屏幕以外的一切事物漠不关心。


       我想告诉你,人类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三百年前和三百年后的人类都一样坏。唯一的区别是,在三百年后,人们扯下道德的遮羞布,不再试图掩饰自己的恶了。


       我知道这件事,因为我已亲眼见到了。


       还有更早之前发生的事情,我没有对你讲。



 


       我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是有一份正式工作的。


       那是在我才穿越过来不久、对陌生环境还处于适应期当中的时候,Vox就把我一脚踢出家门,美名其曰让我出去体验生活。他就是看不惯我整天在家闲着,这个冷血恶魔。


       我的工作地点位于一家市中心的书吧,店长和Vox有些交情,勉为其难把我收下。我主要负责给他们搬书,偶尔站站吧台,剩下的时间,我就一个人找书来看。那段日子我借机看了很多以前想看但找不到资源的书,我过得快乐又自由。


       直到那一天。


       直到那一天,有个家伙在店里闹事。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不认识那个男的,可能是由于感情问题之类的,无所谓。总之他突然开始边骂边对和他一起来的姑娘动粗,那家伙长得人高马大,没人敢上去拦他。他把一桌的盘子杯子推到地上,还砸碎了水晶吊灯。警察还有五分钟到场,等到那个时候他就能把整个店砸翻天了。


       所以我就上了。


       我把他从店里拖出来。他还想揍我,仗着自己比我高一个头就趾高气扬。所以我给他对准胸口来了一拳,紧接着他飞进马路对面芭比专卖店的橱窗里,撞碎了玻璃,躺在那儿哼哼,浑身挂满了亮粉色丝带和闪晶晶的塑料珍珠饰品。


       我当然留意没把他打死,我只用了不到一成的力气。


       但是,从那天以后,人们看我的眼神就变了。


       我以前就很想问了。店员A说。那个人为什么是白发?遗传病?还是基因改造?


       他那对机械臂是真的吗?什么来头?恐怖分子吗?


       他模样看起来凶神恶煞,店员B说。看人的眼神就好像要把人吃了一样。


       你听说了吗,杰西卡?就是那个人。他把一个九尺壮汉从马路这一头揍飞到了另一头。


       你们店怎么能让这种人待在这里?有他在我就心神不宁。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不同的方向窥视着我。所有无形的手都从四面八方抬起来指向我。


       窃窃私语。嗤嗤窃笑。


       所有人像被视觉模组病毒控制一般,举起右手。


       来吧,一齐把恶意的枪口对准我。


       我躺在床上,黑色的潮水从墙壁的四面八方涌来,漫过墙角的蛛网,浮起我无边的愤恨与悲凉。蜂海般嘈杂的声音充斥着耳朵,而我感觉到的只有不停地下坠,下坠。


       好了,我为你们赶跑了坏蛋,我尽职尽责守护这家书店,而这就是我所得的下场。


       对我开枪吧。


       窃窃私语。嗤嗤窃笑。


       会不会有种可能——他不是人类?


       不久之后,店长找我单独谈话,语气委婉地请我另寻高就。同我说这话的时候,他刻意坐得离我很远,确保他在我的攻击范围之外。


       我说,我明白了。


       《传道书》第一章第十四节:


       “我见日光下所做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后来,我就再也没去过书店,也没在外面找过工作。准确来说我不再外出了,尤其是外出到那些人群密集的场所。我开始产生人群恐惧症。


       我只是对人类彻底失望,也对我自己不抱希望了。


       每天我打开电视,看到的新闻无非是(包括但不限于):


       车祸,坠机,爆炸,火灾。


       种族/歧视,抗议游行,党/派斗争。


       战争,难民,死亡,核废水,海/洛因。


       情杀,仇杀,毒杀,跳楼自杀。


       人类从古到今都是一个样儿。


       他们害怕所有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东西,害怕和自己不一样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几千年来永远在原地踏步的原因。


       他们的末日不是上帝降下的神罚,而是自己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就在这颗行星上兴风作浪、制造垃圾。而我是站在过去与未来交叉点上的那个人。我不得不为全球变暖,油轮泄漏,和那些胃里装满塑料的海鸟作出解释。我不得不为所有的蝇营狗苟,藏在鞋底的刀片,世间上亿万个霸凌和被霸凌的人作出解释。我不得不为原子弹爆炸,病毒实验室,以及深陷于水深火热中的每一寸哭泣的土地作出解释。


       我们活在一个比黑铁时代更加堕落和冰冷的时代。宛如但丁笔下的地狱。波德莱尔的笔法。


       这个世界糟透了。


       三百年后,我所站的这个地方,早已变成一片荒凉的坟场。


       是他们亲手将自己送入坟墓。


       《利未记》第十六章二十二节:


       “要把这羊放在旷野,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


 


       Vox没有再逼我出门。他似乎对事情梗概知道一二,但他不问,我也不说。


       如果要问我对自己作出的行为后不后悔,我当然会说不。就算再来多少次,我也会选择把那个混蛋揍飞。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可能还会揍得更狠一点。


       但问题就在于你知道没有如果。


       你这辈子只能做一次选择。这不是文字AVG游戏,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存档,读档,一切重来。一旦做出选择之后,你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Vox,告诉我。你有没有曾为什么事情而感到后悔?


       我说的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后悔,而是一辈子的后悔。当你从漫山乱冢中醒来,你脑海中想到的第一件事是什么?这漫长的四百年来,有没有什么沉重的东西一直压在你心头,从来未曾卸下过?


       我没有开口问过他。


       窗外无边的黑夜。下雨了。


       我望着那片漆黑的玻璃,脑海中忽然浮出那双琥珀色的眼睛。


       也许,他已经告诉过我答案了。


 


       这场雨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了。虽然是小雨,也还是有不少地方被淹得卷起裤脚才能通过。因此,白天不上班的时候,Vox都基本上待在家里。


       他找我打游戏,我就答应了。我们盘着腿并排坐在电视机前面,手里各拿一支游戏手柄。我还从我的库存里拿了几包薯片过来。


       玩什么?


       大乱斗,Vox说。


       噢,我擅长这个,我操作可好得不行。我当时已经得意忘形了,导致我完全不经大脑地说出了在那之后最让我后悔的一句话。


       “自取其辱啊,Voxxy。”我说,“我会叫你再一次尝尝什么叫作真正的惨败……继德川家康之后。”


       他的眸子危险地眯了起来。


       “办得到你就来,小羊崽子。”


       我发现我好像真的把他惹火了。他全程都没怎么说话,方圆五米内保持着极低的气压,只是一个劲操纵角色疯狂地对着我攻过来。我几度担心操作手柄会不会被他掰断。


       这下搞得我也没法轻轻松松地玩游戏,我只好拿出十二分的力气跟他对打。一下午下来我的手酸得不行,我甚至没时间来打开那几包薯片。


       最后我们差不多打了个平手。


       结束的时间已经不早了,他晚上要去上班。他让我自己去热冰箱里的培根三明治吃,没再说别的什么,就走了。


       激怒他本该是一件美事,但是这回我却不太开心得起来。我甚至感到有些惴惴不安。


       这是我第一次在无意间涉入Vox的禁区。


       我只不过是说话稍稍有些过头了,却感觉自己好像犯下了滔天大罪。


       《创世纪》第四章第十节:


       “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那天晚上,Vox打开门回来,带进来一股淡淡的酒气。做牛郎是需要跟客人陪酒的,Vox有时会喝些,但喝得不多,因为他的常客都知道他酒量并不好。


       从气味来判断,他今晚也没喝几杯,但明显已呈现微醺之态。


       “今日特供,Fungus……你想喝什么酒?我给你调。”


       Vox的确有高级调酒师资格证。他此前从没主动跟我提供过这种服务,我虽然有点心疑,但看在免费送上门来的酒,我屈服了。


       “我不太了解酒。”我说,“我不想喝度数太高的,第二天会头疼。”


       “我明白了。”Vox一手放置于胸前,一手背在背后,做出绅士鞠躬的动作。“这位客人,请允许我为您推荐——伏特加鸡尾酒。”


       我点了点头。在他去酒柜里取啤酒和伏特加的时候,我还在琢磨他会不会为了下午的事往我的酒里下毒。他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不太像会做那种事,除非是装醉。


       说真的。没有人会因为自己的弟弟说了德川家康四个字就把他毒死吧?


       我看着Vox把容器一列排开,开始调酒。喝醉了一点儿完全不影响他的发挥。他把调酒壶抛向空中,又用另一只手稳稳接住。转一个圈,从背后抛掷酒瓶,单手翻瓶,卡酒回瓶。他的手和酒瓶之间仿佛连有一条无形的线,每当看似千钧一发的时刻,他都能让酒瓶安然回到手中。酒瓶外壁的水珠被甩向空中,在他的周身,如同一条绕转的银河。


       酒调好了。他把鸡尾酒倒入高脚杯中,加入冰块,又在杯沿上点缀了一颗樱桃和一片柠檬。


       我看得太入神了,以至于他把那杯透着迷幻的咖啡色的酒递给我时,我完全忘记了对这杯酒保持警惕。我接过来就喝了一口。


       《箴言》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一节:


       “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究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下一秒,我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


       “唔咳、咳咳咳……”我的口腔里像有火在烧,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你想杀了我吗,Voxxy?你到底给我喝了什么鬼东西……”


       “Black Sheep(害群之马)。刚入口时极灼喉咙,性似极烈,所以并不在最受欢迎的大众酒品之列。但是,久一些之后,酒的余韵就会变得柔和而绵长。貌似不平易近人,但是内心自掩着另一种敏感和深情,只为理解它的人而驻留。”


       他看着我,郑重地说。


       “这种酒是为你而生的,Fulgur。”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酒的烈味过去了,留在舌尖上的是一种酥软而清凉的奇特感觉。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因为你本身已经很好了。”Vox说,“噢,让我也给自己调一杯。今晚氛围很好,很适合兄弟之间来一场heart-to-heart chat。”


       我不明白他到底想搞什么名堂。


       “You’re a really……good, good big boy.”


       二十分钟后,Vox Akuma已经烂醉如泥地瘫在沙发上,一手举着装红酒的高脚杯,一手揽过我的肩膀,在我耳朵边上吹气,说什么也不肯撒手。我说他醉了,他非要说他没有。


       这就是一时疏忽大意的下场。我简直恨死我自己了。


       “我知道那件事让你很难过。”Vox说。


       什么?


       “我一直想告诉你,关于那件事——嗝。我想要跟你说,但我很难鼓起勇气,所以我得借一点儿酒精作用。”


       你他吗不会是要跟我告白吧?我寒毛直立地问。


       “去你的吧,rat boy。”他笑了,“我是要跟你说……关于那次的书店事件。你做的没有错,你不能因为别人的否定而否定自己,你要爱自己。”


       我怎么不爱,我爱自己爱得不行。


       “不对。你说谎。”


       说到这里,Vox停下来,歪着头似乎在努力回忆他下一句想说什么。


       我趁机转移话题。我不希望他再深入下去了。


       “我以为你是因为我下午说的话生气了。”


       “什么叫以为?自信点。我就是生气了。”Vox抱起双臂,向后靠在沙发背上。“但那又怎么样?就算性格再烂,你还是我的家人,我的亲兄弟,我的混蛋弟弟……这一点过了一千年也不会变。”


       我没有说话。


       《约翰壹书》第三章第十二节:


       “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


       我的尾穗苋凋零了。Love-lies-bleeding。


       沉默持续了很久。


       最终,我鼓起勇气,问出那个一直盘亘在我心底的问题。


       “你为什么那么在意过去的事?”


       属于我的火焰熄灭了。我的城巅被阴影所覆盖。


       历史已经死了。那些古人已经死了。


       “四百年过去了,你的敌人和族人早就死了,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了。你为什么还要抓着那些早已逝去的东西不放?”


       我所知道的历史都是一片废墟。无休无止的战争,疾病,死亡,混乱,恐怖袭击。


       我身负重大的使命。我应当挺身而出,第一个把历史踩在脚下。


       我要炸毁比萨斜塔。我要放一把火把卢浮宫所有的画烧光。我要把大英博物馆里的所有古埃及陶瓷和大理石偶像砸碎,然后全部倒进马里亚纳海沟。我要看着巴黎圣母院在末日般的爆炸声中壮烈地倒塌,坍为废墟。


       过去已经死了。是时候卸下古人压在我们肩上几千年沉重的负担了。


       现在是我们的了。


       Vox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光。


       “在这之前,你先回答我……”他轻声说,“你自己呢?对于未来的事,你就能放得下吗?”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其实也和我一样。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你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在另一个时代,周围没有一样事物是你所熟悉的,没有一个人是你认识的。他们要么早已死去,要么还没出生。


       你站在钢铁大楼的顶层,四面眺望,然而只见到满目苍凉。


       我们都来自另一个遥远的时代。我们在这个世界没有栖身之所。


       过去的过去已经死了,未来的未来还没有出生。


       Voxxy和Fungus,一对彻头彻尾可悲可笑的怪胎兄弟。


       “我会告诉你……”


       他把高脚杯放在茶几上,双腿交叠起来,眼睛望着落地窗外,注视着很远很远的地方。在那么一段时间里,他仿佛忽然酒醒了。


       “至今我仍然无法忘记。”


       我仍然无法忘记。他说。那一天冲天的火光,刀剑相击的铿锵声,血流成河。我从崖顶向下坠落,耳边全是呼啸的风声,德川的大笑声,我那些族人们的尖叫声和哀哭声。


       四百年后,我从屈辱中复活。我沐浴在阳光的温暖下,身体支离破碎但精神无坚不摧。


       “我还能够战斗。我的手还能握住刀柄,在瞬间斩下对手的头颅。但是我睁开眼睛,发现我的仇敌早已寿终正寝,我想要保护的人也已经死去。”


       我什么也不剩下了。这世间这么大,可是你却像个从太平洋海难中唯一抓住救生艇的幸存者。你望出去,海上茫茫的一片,什么也没有。只剩下你孑然一身。孑然一身。


       我在人间漫无目的地漂泊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日子里我遇到了很多人,见到了很多事,也逐渐想通了一些道理。在那之后,我开始试着接触人类。


       “因为我心中仍然存有那么一丝侥幸的执念。”他说,“为了我的族人,我愿意相信世上存在灵魂转生。我和他们灵魂之间的链接一直都没有消失。每当我结识一个令我备感亲切的朋友,我都会想他或她的前前前世会不会就是我的族人。”


       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很多预料之外的东西……比如说这世上还是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比如说这世界其实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糟。”


       干我们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学会倾听。倾听客人讲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烦心事,遭遇的不平与苦楚。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碰到或多或少的挫折。友谊的破裂,恋人的不忠,上司的冷眼,命运的不公。


       这世界的确有它黑暗的一面,可是我看到,即便在如此多的苦难重围下,人们都还是在拼尽全力地生活下去。


       Vox说着说着,声音弱下去了,眼帘半阖下来。他好像又醉了。


       “City of stars......”


       他把高脚杯捧在修长的手指间,晃着里面的酒,唱起歌来。


       “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


       要是不听歌词,根本听不出他在唱什么。我想。


       Vox在做饭的时候也喜欢哼歌。我永远听不出来他哼的是什么歌,直到他告诉我,我才知道我听过,并且往往还是我最喜欢的那几首。天知道他怎么做到一个音都不在调上。


       有一天,他对我说:“有朝一日我想去当驻店主唱。”


       “你认真的吗,Voxxy?”我说,“你是为了把店里的客人全赶跑,好报复克扣你薪水的上司?还是你有更加宏伟的计划,通过对顾客耳膜施以极刑的方式来报复全人类?”


       他回嘴,“你唱歌也没比我好到哪儿去,Fungus。”


       “我比你好得多,起码我有自知之明。”


       “自知之明?”他的声音忽然低下来,“可是光有自知之明,是什么也做不到的……”


 


       I felt it from the first embrace I shared with you


       That now our dreams


       They've finally come true......


 


       Vox声音沙哑地唱着歌,轻轻用指甲敲打着杯沿。


       他好像这时才注意到我的视线,于是将目光转向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忽地展开眉眼笑了,眸子闪烁着,如一杯波光滟滟的琥珀酒。


       “Fuu fuu。”他低低地唤,“My fuu fuu。Fu-fu chan。”


       来自于江户时代的声之恶魔,据说其声音具有足以蛊惑人心的力量。不论是谁,听到那个声音,都会禁不住宣誓效忠于他。他的声音具有强大的魔力,可以安抚彷徨的灵魂,可以驯服凶暴的野兽。


       现在,那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就在我的耳畔响起,通过鼓膜共振,传向全身的骨骼与血液。我不禁悄悄颤抖了一下。


       “我说真的,fu-fu……你有没有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


       你想要做什么?


       你这辈子有没有想追求的东西?


       “我……不知道。”我喃喃地说,“我没有想过这个。”


       “那就花时间好好想一想。”他一手撑着脸颊笑了,“不管那是什么,赶紧行动吧,别在原地打转了。”


       趁你的储备电能还没有耗尽。趁你还年轻,你的四肢还没有生锈。


       关于不想什么还没来得及做就死去。不想当你走到生命的尽头之时,回首过往,却发现自己一生过得浑浑噩噩,一事无成。


       去做你想做的事。走你想走的路。


       你一辈子就这一次机会。


       Don't be afraid and live your life.


       The world is full of hope.


       “你被他人的声音困住太久了。我现在要你出来,从你给你自己造的那座牢笼走出来。”他的眼睛锁住了我,“你无法左右别人的立场。有人喜欢你,也会有人讨厌你。但是你不能活在他们的看法里,你应当爱你自己,你要知道自己是值得被人所爱的。”


       为什么?你就能这么言之凿凿地说出这话?


       “当然,因为我爱你,你这小混蛋。”他压低声音,语速飞快地说,好像担心会有人听见似的。“我希望你没有因为我们平时的小打小闹而特别讨厌我。有很多话我在清醒的时候没法对你说出口。我会觉得害羞,明白吗?所以我得趁现在说……你得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得知道我有多爱你,my little lamb。


       你就像我为你调制的那杯黑咖啡色的伏特加鸡尾酒。你浑身是刺,生人难近,消极厌世,可是很少人知道你内心有多么的敏感,细腻,容易动情。


       我爱你那层钢铁硬壳之下出人意料的柔软和脆弱。


       你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你其实很内向,但又富有想象力,你能注意到许多一般人的眼睛见不到的事物。


       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应当去尝试写作。


       你还喜欢照料植物和小动物。That’s so sweet of you, my boy。每当你给你的花儿浇水,怀抱着你的小羊羔……我都会想,能成为你的羊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住口,Vox,算我求你了。”我把脸埋进手掌里,哀声恳求道。


       这可能是第一次我向他主动认输求饶,但我管不得那么多了。我仿佛听见了脸颊内侧电热芯片即将过载爆炸的高温警报声,我的脸现在肯定红得像只虾。


       “How dare you……你怎么能,怎么能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


       “不要害羞,fu-fu。来,把手放下来。让我看看你。”


       他富有磁性的声音里仿佛真有一种魔力,我鬼使神差地听从他的话,放下了双手。他描红的眼角因醉意而显得更红了,如同妖冶的山花在他眼角一朵朵盛开。


       “我想对你作出一些补偿。”


       那双琥珀色眸子似笑非笑地注视着我,在灯下忽明忽暗地闪烁。


       “我想要补偿过去每一个我想要吻你但却没有付诸行动的时刻。我还想补偿那句我没能说出口的生日快乐。”


       我看着他的脸向我俯过来,如山间直罩下来的夜色。两只瞳子是神龛上镶嵌的宝石,也是浮在林中的明火,闪着神秘的亮光。


       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我却无法抗拒。酒精麻木了我的身体,我感到它在我干涩的喉咙里燃烧。我有一种感觉,就是我已成为被恶魔之眼锁定的猎物,因而我才动弹不得,无处可逃。


       他的眼眸是地狱,而我心甘情愿地坠入长满利刃的深渊。


       已经无法回头了。


       我闭上了眼睛。


       啾的一声。


       Vox只是吻了我的额头。他的脸离开了,他看着我,眸中光芒潋滟,如同落日下粼粼浮动的湖水。他微微眯起眼睛,笑得像一只猫。


       “今天就先到这一步。”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愉悦,“Good night, fufu. Count the sheep.”


       我愣愣地摸了摸额头上那个唇印子。湿漉漉的,还有一股淡淡的酒精味儿。


       我坐在那儿,愣愣地看着他站起来,从容地往他的房间款款而去,步态优雅,就是途中差点撞倒了一把椅子。


       门关上了。


       我偏过头,看见Sheero缩在墙角的小窝里睡着了,时不时咩咩地叫唤一声。或许是在做什么美梦吧。


       我希望我刚刚也只是做了一个疯狂的梦。但是Vox给我调的那杯鸡尾酒还在桌上,喝了一大半,挂在杯壁上的水珠闪着亮光。它提醒我刚才在这里发生过的一切事情。


       《约翰壹书》第二章第十节: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说老实话,我并不讨厌Vox。


       但我要澄清一点。我说我不讨厌Vox,不代表我就喜欢他。


       我已经写得太多了。我要为我缺乏逻辑和过度跳跃的行文致歉,希望你不会看得太头晕。


       但我正在努力地练习,我最近在看一些写作技巧的书籍,它们对我很有帮助。如果我还有下一封信写给你的话,相信它会比这封要好得多。


       我目前的计划是写一部以我们那个世界为背景的科幻小说。如果未来它真能发表,我会附信把稿子一起寄给你。


       最后,我想要告诉你的,Fulgur Ovid。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个世界再糟糕,也还是存在美好的闪光。哪怕有再多人厌恶你唾弃你诅咒你,世界上也总还是有人在那里,愿意陪着你一起活下去。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评判你,除了你自己。


       我不再以身为black sheep而耻了。我想,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能出门去多走走了。我甚至可以尝试和那些人类交谈。


       关于这个黑白杂糅、爱恨交织的世界,我还想更多地靠自己去了解。



 


       写到这里时,我隐约听见楼下传来锁栓转动和开门的声音。紧接着,木屐人字拖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吧嗒吧嗒地响了起来。


       我即刻把信纸和笔一股脑塞进抽屉里。我找不到笔帽去哪儿了,我还没来得及把笔盖上,但是这不重要。我跳起来,匆匆忙忙地趿着羊形拖鞋去开门,然后跑向通往楼下的楼梯。


       因为我会去迎接他。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记得带伞,如果他没带并且淋了个落汤鸡,我可以狠狠嘲笑他一顿,如果他带了伞,我说不定还会有点失望呢。


       但不管怎样,在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我一定会说:


       “Welcome home, Voxxy.”


 






        END


 


 


 




 


无营养废话环节:


本来没想写这么多的 但是想写的东西太多了 越写越多 到最后已经刹不住了(……


我在这里跪下了 为我的长篇累牍流水账和ooc给大家狠狠磕头 谢谢你们愿意耐着性子一路看到这里!!!


很多地方模仿和致敬了恰克·帕拉尼克,或许有缘人看得出来。


 


我真的写得肝衰竭了 我下辈子再也不愿搞同人


有无妈咪给我炫一口红组骨科的饭 孩子饿得想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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